新晃查處一起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案

發布時間:2025-07-11 17:33 信息來源:新晃融媒

   7月5日,新晃應急管理局、新晃公安局、魚市鎮政府聯合查處一起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案。

據了解,當事人李某某系貴州省玉屏侗族自治縣大龍街道清水塘村人,持有玉屏侗族自治縣大龍經濟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在清水塘村(毗鄰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縣魚市鎮魚市前鋒聯合村)經營一家煙花爆竹零售店,《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上載明儲存煙花爆竹量不超過60箱。

當前進入煙花爆竹銷售淡季,進貨價格走低。李某某為謀取利益,租用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縣魚市鎮魚市前鋒聯合村村民錢某的廢舊倉庫,違規囤積1457箱煙花爆竹。該倉庫條件簡陋,且距加油站、玉銅省道、居民樓等較近,安全風險極大。李某某這一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關于零售點儲存量及儲存場所安全條件的規定 。

為確保安全,新晃應急管理部門按照 “隱患不過夜” 的原則,當日將涉案煙花爆竹轉運至專用倉庫儲存。公安部門則對當事人及房屋出租人給予警示教育。魚市鎮政府工作人員及時向周邊群眾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知識,以消除安全隱患、強化安全意識。

目前,相關部門已對該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