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負責承接產業轉移、招商引資、內外資管理、對外經濟合作。 分管市投資促進事務中心、投資管理和對外經濟合作科。
副局長
負責外貿、口岸、商務服務、RCEP系列活動對接工作。 分管對外貿易科、口岸科、口岸國際物流發展科、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科、市商務服務中心(市RCEP服務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安全生產、疫情防控、環保治理、消費促進、成品油管理、特許經營、流通產業發展、重點項目建設、市場體系建設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和商業企業改制及市外貿租賃公司改制后續工作。 分管流通業發展科、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科、市場體系建設科、改革推進科,聯系市市場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