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泰天潤廢磷酸鐵鋰電池綜合利用項目
發布時間:2025-04-18 15:16 信息來源:懷化市生態環境局
經審議,我局擬于近日內批準《天泰天潤廢磷酸鐵鋰電池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或在我局網站意見征集欄目進行反映。
聯系地址:懷化市鶴城區府前路2號(懷化市市民服務中心C棟四樓410)
郵編:418000
聯系電話:0745-271931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在公示期內(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3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天泰天潤廢磷酸鐵鋰電池綜合利用項目 |
建設地點 |
懷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材料產業園二期四號樓 |
建設單位 |
湖南天潤循環科技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省通羿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項目位于懷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材料產業園二期四號樓,總用地面積約2200m2(租賃已建標準廠房,不新增用地),總建筑面積約8123.36m2,總投資5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6.6萬元。主要建設內容:項目利用精拆精分、烘干、煅燒等工藝技術,對未注液磷酸鐵鋰電池卷芯、已放電除溶劑的廢磷酸鐵鋰電池單體進行高效拆解、對磷酸鐵鋰電池的正極材料進行修復、全組份回收,建設年產25000噸廢磷酸鐵鋰電池修復生產線,包含處理已放電、除溶劑的廢磷酸鐵鋰電池單體5000t/a、未注液磷酸鐵鋰電池卷芯20000t/a。項目建成后的產品方案及生產規模:電芯殼500t/a、隔膜953.5t/a、負極片(含銅箔)8577.5t/a、鋁箔1364t/a、磷酸鐵鋰正極材料(初級品)6772.5t/a(干重)、磷酸鐵鋰正極材料(修復品)t/a。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氣污染影響。烘干廢氣、煅燒廢氣經燃燒爐+脈沖式布袋除塵+兩級堿洗塔處理后通過24m高排氣筒(DA001)排放;粉碎、篩分、包裝工序產生的粉塵通過密閉收集經脈沖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24m高排氣筒(DA001)排放;確保外排廢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符合《工業爐窯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3082-2024)表4中有色金屬廢棄資源綜合利用工業排放標限值要求,氟化物排放符合《工業窯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表4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總烴排放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排放限值要求。嚴格控制項目生產過程中的物料儲存、物料轉移和輸送、工藝過程及其他無組織排放。確保廠區揮發性有機物(以非甲烷總烴計)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企業邊界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非甲烷總烴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2.廢水污染影響。精拆精分過程中產生的清洗廢水經混凝沉淀+壓濾+三效蒸發后,循環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堿洗塔噴淋廢水經去氟沉淀+壓濾后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不外排;純水制備濃水優先用于綠化澆灌、堿液噴淋補水,多余部分與生活污水、化驗室清洗廢水一起進入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及天源污水處理廠納污標準后排至園區污水管網,經園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達標外排?水河。 3.噪聲污染影響。選用低噪聲工藝和設備,采取隔聲、消聲、減振等措施,確保西側、北側、南側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東側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管理。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確保不造成第二次污染。項目產生的檢驗廢液、廢檢驗包裝容器、廢潤滑油、廢油桶等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國家和湖南省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并及時送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固體廢物除磁廢料、包裝廢物、三效蒸發結晶鹽渣、噴淋沉渣外售綜合利用,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回用于生產,純水制備廢樹脂由生產廠家定期更換并回收,精拆精分廢水處理過程中產的廢水壓濾渣需進行固廢屬性鑒別,根據鑒別結果進行分類依法依規處理或處置,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廠內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廢暫存應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響治。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控、污染監控、應急響應”原則,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按照《報告表》及相關技術規范要求落實分區防滲、防腐措施,并按要求規范設置地下水跟蹤監測點監測水質,一旦發現地下水水質發生異常,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上報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6.風險防范措施。落實《報告書》提出的事故風險防范措施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要求,嚴防事故發生,避免或者減緩環境風險情況下對環境的不利影響。
|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