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負責人丁 海
  • 電話0745-2715674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等工作,承擔生態環境信息網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派出機構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 負責人程 晨
  • 電話0745-2710821

 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及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生態環境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系統領導干部雙重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 負責人賀春林
  • 電話0745-2714643

起草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協調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監督生態環境執法,承擔生態環境標準、基準和技術規范管理工作。

  • 負責人侯 欣
  • 電話0745-2712269

組織起草生態保護規劃,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評估;承擔權限內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項目管理相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科技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調查評估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并進行預測預警,承擔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起草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協調和審核生態環境專項規劃,組織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承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考核計劃。

  • 負責人黃莉
  • 電話0745-2717813

1.負責固體廢物、廢棄危險化學品、重金屬、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污染防治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規劃、標準、技術規范。  

2.負責牽頭組織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組織落實重金屬總量控制和減排目標。

3.負責固體廢物污染治理項目推進和監管,對涉及固體廢物的排污許可、排污權交易提出審查意見,指導企事業單位開展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協助處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故,協助查處固體廢物、化學品等方面的環境違法違規行為。

4.負責權限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轉移許可和規范化管理工作,承擔廢棄危險化學品、有毒化學品進出口、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工作。負責固體廢物、尾礦庫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貫徹實施核與輻射安全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組織輻射環境監測,承擔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設施、核設施退役項目、核技術利用項目、鈾(釷)礦和伴生放射性礦、電磁輻射裝置和設施、放射性物質運輸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承擔涉核項目環境社會風險防范化解有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權限內輻射安全許可證工作。負責權限內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與管理工作。承擔生態環境系統輻射監管人員培訓及核技術利用單位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工作。

6.負責禁塑限塑相關工作。

7.承辦局黨組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 負責人張 志
  • 電話0745-2712594

負責全市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和監督實施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規劃,建立和組織實施跨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

  • 負責人孫可豪
  • 電話0745-2221332

負責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建立對各地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組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協調履行國家、省應對氣候變化市內相關義務,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 負責人-
  • 電話0745-2721017、0745-2717813

1.負責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  

2.擬訂相關規劃,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規劃、標準、技術規范。 

3.組織指導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組織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配合做好重金屬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4.承擔污染地塊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綜合性工作。 

5.建立和組織實施全市土壤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 

6.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監督協調有機食品發展,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作,參與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 

7.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擔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新型城鎮化相關工作。

8.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此處刪除“擬訂和”)組織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監管政策。 

9.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監管制度并監督實施,承擔自然保護地相關監管工作。 

10.承擔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 

11.負責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 

12.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13.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物種資源(含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14.負責固體廢物、廢棄危險化學品、重金屬、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污染防治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規劃、標準、技術規范。

15.負責牽頭組織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組織落實重金屬總量控制和減排目標。

16.負責固體廢物污染治理項目推進和監管,對涉及固體廢物的排污許可、排污權交易提出審查意見,指導企事業單位開展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協助處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故,協助查處固體廢物、化學品等方面的環境違法違規行為。

17.負責權限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轉移許可和規范化管理工作,承擔廢棄危險化學品、有毒化學品進出口、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工作。負責固體廢物、尾礦庫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

18.負責貫徹實施核與輻射安全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組織輻射環境監測,承擔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設施、核設施退役項目、核技術利用項目、鈾(釷)礦和伴生放射性礦、電磁輻射裝置和設施、放射性物質運輸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承擔涉核項目環境社會風險防范化解有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權限內輻射安全許可證工作。負責權限內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與管理工作。承擔生態環境系統輻射監管人員培訓及核技術利用單位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工作。

19.負責禁塑限塑相關工作。

20.承辦局黨組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 負責人夏愛村
  • 電話0745-2719310

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承擔排污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并組織實施。負責權限內的生態環境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辦理。

  • 負責人陳慧
  • 電話0745-2230035

    1.依據市生環委決定事項督促檢查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以及對縣市區黨委政府、園區黨工委管委會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
2.承擔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配合、協調工作,牽頭組織、調度與督促有關縣市區、園區和市直各部門單位對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現和交辦的問題任務分解、協調指導、督促推進、銷號備案等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相關問題的調度督辦、抽查核實工作,組織協調對督察整改中失職失責問題的移交移送。
3.承擔全市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綜合協調工作,制定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年度目標、考核計劃和任務分解,牽頭組織進行日常調度、抽查核實和目標綜合考核等工作。
4.組織開展市生態環境局關于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現和交辦的問題任務分解、協調指導、銷號備案等工作,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協調做好對督察整改中失職失責問題的收集;承擔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綜合協調工作,制定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年度目標、考核計劃和任務分解,牽頭組織進行日常調度、抽查核實和目標綜合考核等工作。
5.承擔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6.承辦局黨組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 負責人梁萬松
  • 電話0745-2717852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 負責人梁萬松
  • 電話0745-2722183

1.協助市紀委駐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紀檢組開展紀律監督工作,協助加強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2.負責對局機關、直屬單位、派出機構政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監督處理。

3.負責受理管轄內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檢查和處理派出機構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的案件,按照有關規定決定或取消對職權范圍內涉及違紀黨員的處分。

4.配合人事部門對局機關、直屬單位行政領導和干部職工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行政干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5.承辦局黨組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