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會務、文秘、信息、檔案、保密、信訪、財務、人事、政務公開、安全、黨務、紀檢、群團、文明創建、衛生創建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牽頭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平安建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宗教工作隊伍建設規劃。聯系少數民族干部和代表人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工作。承擔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關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論述研究工作。負責民族宗教理論研究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推動全市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理論研究體系建設。負責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組織重要課題研究等。
負責起草民族宗教相關文件,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工作建議措施。承擔指導、協調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務條例貫徹落實的具體工作。承擔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務能力水平建設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有關工作。承擔督促檢查黨中央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貫徹落實情況的組織工作。承辦民族成份管理有關工作。承辦涉及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有關管理工作。承擔行政審批有關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開展民族宗教出版物的審讀工作。負責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的審查和賦碼工作,開展宗教教職人員的備案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推進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的政策規劃建議。承擔民族宗教事務宣傳的指導、協調工作。承擔推動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保護和創新融合工作,協調開展各民族文化交流。承擔指導少數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研究、出版工作。承辦全市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負責組織參加全國性、全省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負責本部門組織的大型民族文化、體育、宣傳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承辦新聞發布工作。統籌協調全市鑄牢中華民族共體意識教育。參與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負責高校招生享受民族優惠政策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等。承擔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的指導、協調工作,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系的工作建議。負責協調推動民族地區互嵌式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建設工作。按規定組織開展民族領域示范創建工作,承辦全市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有關工作。承擔指導、協調城市民族工作和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承辦民族工作領域有關對外和對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承辦協調處理少數民族涉外事宜。聯系少數民族代表人士,承擔少數民族重要學習、參觀、考察等的組織工作。
負責全市綜合性民族事務。承擔全市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統籌謀劃和協調推動工作。負責本部門組織的除民族文化、體育、宣傳活動外其他大型民族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做好大型民族節慶、節會的安全管理工作。參與涉疆、涉藏等有關工作。指導散居少數民族和民族鄉工作。組織協調民族自治縣、民族鄉逢十周年慶典等重大活動。承擔推動各民族共同走向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指導、協調工作。參與民族地區發展規劃和差別化支持政策的研究擬訂工作。參與全市關于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社會事業、科技進步相關工作。承擔推進全市民族事務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有關工作,負責民族統計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估工作。參與少數民族發展任務資金管理。參與協調民族地區鄉村振興、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指導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等。
負責全市綜合性宗教事務。承擔全市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的統籌謀劃和協調推動工作。指導做好大型宗教活動、宗教活動場所、民間信仰活動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性宗教團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宗教界人士及教職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宗教基礎數據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