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8-13 08:40 信息來源:中國民政雜志
社會救助事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的兜底性、基礎性制度安排。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推進社會救助高質量發展,是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共同富裕、增進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湖南省民政廳發揮社會救助保基本、防風險、促發展功能作用,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強化制度建設和數字賦能,加快完善社會救助政策制度體系、服務保障體系、監督管理體系、社會參與體系,著力提升社會救助工作水平,實現社會救助高質量發展。
主要做法
一是著力抓體系建設。湖南省委省政府將民生保障擺在重要位置,加強研究部署和調度推動,將社會救助工作納入對市縣和省直部門績效和鄉村振興等重要考核,構建起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綜合救助格局。健全省、市、縣三級協調聯動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領導協調機制,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定期召開會議,部署推動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重點工作。強化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加強部門數據共享,及時比對發現救助需求,協同落實救助措施,建立救助幸福清單,推動重點任務落實。
二是著力抓制度建設。把完善政策制度作為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重要基礎工程,持續加大創制創新力度。先后修訂低保、特困人員認定辦法,制定《低收入家庭認定及救助幫扶辦法》、《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辦法》等制度性文件,明確剛性支出扣減、低保漸退、單人保等政策措施,建立起重點突出、覆蓋全面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體系。制定完善《醫療救助辦法》、《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等10多項專項社會救助制度,涵蓋低收入人口就業、教育、醫療、住房等各類救助需求。加強部門溝通協調,推進救助標準、范圍、程序等政策銜接統一,將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邊緣家庭等納入各類專項救助范圍,實現救助對象互認互納。
三是著力抓標準提升。會同省發展改革、財政等5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調整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居民人均消費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財力狀況等因素科學確定低保標準。2020年以來,全省城鄉低保標準分別提高了11.7%和16.5%。省委、省政府連續8年將低保提標納入重點民生實事,近3年省級財政投入年均增長23.76%,去年省級財政投入困難群眾救助資金29.25億元,教育、醫療、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投入穩步增長。省財政廳、省民政廳聯合印發《關于完善困難群眾救助資金保障機制的通知》,明確困難群眾資金省與市縣分擔比例,壓實市縣兩級政府兜底保障責任,建立困難群眾救助資金保障長效機制。
四是著力抓基礎夯實。聯合省教育、人社等10部門印發《社會救助信息共享和數據利用管理辦法》,實現基本生活救助與專項救助信息互通共享。健全完善“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平臺,推動建成低收入人口預警監測平臺,進一步提升社會救助經辦效能。建立政府救助與慈善救助銜接機制,在鄉鎮建立民政服務站,村級設立社會救助協理員,引導社會力量協助開展救助對象排查、入戶調查、政策宣傳等工作,引導慈善公益組織開展照護服務、就業支持、資源鏈接等救助幫扶工作。
五是著力抓改革創新。建立低保邊緣家庭和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及救助幫扶制度,將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以單人戶納入低保及醫療、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范圍,救助對象從絕對貧困家庭拓展到低收入家庭等相對貧困人口。推行精準差額救助,制定《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算評估辦法》,通過建立精準核算制度體系,科學精準核算申請家庭經濟狀況,全省所有縣(市、區)全面推行精準差額救助,實現精準認定對象、精準發放資金、精準救助幫扶。健全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機制,積極探索“慈善+服務類救助”模式,精準回應困難群眾的救助需求,提升為民服務溫度。積極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試點工作,建立健全物質救助與服務支持相結合、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銜接的大救助格局。
思考建議
一是注重加強保障措施。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將社會救助工作納入黨委政府重要考核內容,推動加強部門工作協同、政策銜接、資源統籌和信息共享。鼓勵支持市縣兩級建立社會救助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基層干部擔當作為。優化微信小程序“救助通”等移動端救助申請辦理,為困難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救助服務。完善社會救助信息管理系統,健全低收入人口監測平臺,調優監測指標,提升監測預警精準度,提升救助業務辦理效能。
二是著力夯實基層基礎。加強鄉鎮社會救助經辦機構建設,健全完善“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加強工作人員配備,統籌開展基本生活救助和教育、醫療、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推動社會救助經辦機構職能整合。聚焦社會救助申請審核、經濟狀況核算、資金發放管理、經濟狀況核對等重點任務,加強社會救助規范化管理,全面提升社會救助工作效能。健全省、市、縣三級政策業務培訓體系,加強救助干部政策培訓,擴大培訓范圍,實現鄉鎮民政干部、駐村干部、村級民生協理員全覆蓋,確保救助干部全面掌握政策、熟練應用救助政策。
三是持續深化改革創新。聚焦過渡期后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制定低收入人口認定監測和常態化幫扶政策,完善剛性支出、臨時救助等制度,制定加強低收入人口就業、產業幫扶等發展型舉措,增強社會救助“造血”功能。優化整合社會救助信息系統、核對系統、預警監測系統,建立一體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進一步優化監測預警指標體系,擴大監測范圍,健全信息分層管理、歸口推送,對象分類救助、結果反饋閉環運行機制,推動形成一戶(人)一條救助幫扶鏈。深化社會救助領域創新實踐活動,積極發展服務類救助,建立需求評估體系,編制服務清單,構建救助網絡,積極引導社會力量為困難群眾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救助服務,全面構建資源有效整合、供需精準匹配、流程標準規范、成效可感可及的服務類社會救助格局。
四是強化資金投入和監管制度。強化中央財政對困難群眾救助資金的投入,加大對中西部地區傾斜支持。全面落實困難群眾救助資金省市縣分擔機制,督促市縣落實資金分擔責任,足額安排救助資金。強化經費待遇保障,明確要求各級將社會救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結合人口數和保障對象人數安排工作經費,督促加強鄉鎮(街道)社會救助工作人員待遇保障,統籌考慮村級社會救助協理員工作待遇,調動鄉村基層工作的積極性。進一步健全困難群眾救助資金監督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困難群眾救助資金使用范圍,確保社會救助資金安全、高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