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承擔的執法職責。負責牽頭組織查處全市重大和跨區域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案件。負責指導監督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牽頭組織實施交通運輸綜合執法考核。
指導全市海事管理工作,指導港口、岸線、水上交通運輸設施、船舶和浮動設施管理、修造與檢驗監督工作;負責航道管理、航標設置以及航道通航技術標準審核審查工作和協調水資源綜合利用、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估;負責編制海事監督、船舶檢驗、航道、港航的新建改建(養護)工程項目年度計劃;參與指導全市水路運輸及運輸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編制全市水路交通發展規劃計劃;指導監督水路工程建設,參與擬定水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牽頭負責水路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協調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參與指導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督,指導防止船舶污染水域、通航秩序和通航環境管理工作;參與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指導船員培訓、船員考試有關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和發布航行警(通)告;指導監督漁船檢驗工作;組織協調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防汛抗旱工作;參與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水上安全執法工作。
牽頭協調綜合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管理政策并監督實施;牽頭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系統、交通專業運輸企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有關交通運輸行業和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安全信息統計、分析等工作。
負責組織擬訂全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和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等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組織擬訂全市交通運輸發展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提出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并監督實施;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工可審查、設計批復等前期工作和后期評估;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行業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公路工程建設,指導監督公路建設工程招投標;負責擬定全市公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監督管理交通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和安全、定額和造價控制等有關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牽頭負責公路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協助路網運行監測和公路應急處置。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制定有關行業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并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三統一”工作;負責交通法制宣傳、行政復議和執法監督工作;牽頭負責交通行業文明創建工作;監督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公路、水路治理“三亂”工作;指導協調公路治超、路產路權保護、高速公路管理等路政執法工作;承辦相關的行政訴訟工作;負責牽頭實施部門權力清單有關工作;負責依法行政考核評議、行政檢查方案制定和監督實施工作;指導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會同有關科室辦理交通運輸行政管理有關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行政許可事項的調研論證;指導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監督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本部門組織或參與其他部門組織的并聯審批事項;統籌協調本部門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及人員的動態管理。
指導全市道路、水路客貨運輸和運輸服務市場的行業管理;負責城鄉客運規劃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有關政策,負責物流市場有關指導監督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業戶和交通運輸外資、合資企業的資質審查;指導全市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汽車(含摩托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考試的行業管理;指導和協管運輸及運輸服務價格;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全市春運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制定交通運輸行業地方標準和行業計量工作;參與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運政執法工作;統籌協調國家鐵路、地方鐵路專用線、民航、郵政等涉及地方相關工作;參與優化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監督全市交通行業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交通國有資產和交通投、融資的管理;負責交通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負責交通行政事業性收費審查報批和交通基礎設施產權轉讓、公路收費權轉讓的審查報批;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控購的審查報批;負責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局機關干部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按照規定管理直屬單位領導干部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交通行業技術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等級考核、干部職工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指導交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智力引進工作;指導交通系統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
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文件,負責值班、文秘、綜合調研、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督辦、宣傳、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接待、修史編志和機關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牽頭負責文明創建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創衛工作。
負責交通系統計算機網絡管理;指導“智慧交通”信息系統建設與管理;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科技信息、科技設備、新能源、新技術、新材料應用推廣工作;組織擬訂交通科技、規劃和計劃,組織交通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介;指導交通信息指揮中心、“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工作;負責交通系統門戶網站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