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大事項及決定的督辦工作;承擔財務、機關資產、車輛、基建及維修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和信息化建設;履行機關工會相關職責;承擔原市工業企業改制辦公室承擔的市直國有工業企業的改制遺留問題協調處理職責。
承擔電力資源配置和年度電力電量平衡,編制并實施全市年度發用電計劃。促進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協調解決可能影響電力供應和電網運行的重大問題,參與電力應急管理及電力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貫徹執行電力法律、法規和規章,監督、檢查電力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開展電力行政執法工作;對違反電力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按照規定程序依法處理。維護正常發、供、用電市場秩序。認真履行電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電力行政執法職能等職責。
研究提出促進全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監測與分析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的運行;擬訂政策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承擔中小企業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
擬訂全市信息化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編制信息與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承擔利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的工作;組織實施信息化相關計劃及重點項目,做好信息化試點示范、標準規范化、宣傳培訓工作;擬訂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發展規劃和標準規范;推動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建共享;協調、指導互聯網域名的使用;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險、隊伍建設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工程、經濟系列的職稱評審有關工作;承擔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教育培訓工作;擬訂人才開發與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相關行業職業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擬訂無線電管理的規范性文件;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臺(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電磁環境測試、無線電設備檢測、技術審查、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基礎設備和技術設施的建設及其運行維護。
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和技術改造工作;擬訂工業經濟發展規劃和推進新型工業化計劃,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行業規劃編制工作;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提出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并組織實施,監測分析投資狀況;擬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目錄;按規定權限做好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核準和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工業領域市級財政性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綜合平衡研究提出資金安排預算。
組織擬訂全市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全市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重大技術裝備研制開發和重大產業化示范工程;組織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組織新技術、新產品及新工業的研發推廣;推進實施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質量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推進產學研合作。負責產業園區產業經濟發展的協調、管理;擬訂并協調實施全市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產業向園區集中,促進產業集群發展;調度監測分析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經濟運行態勢;負責制訂產業園區考核辦法并組織考核等職責。
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組織推進工業企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承擔工業企業節能目標的考核;參與節能行動方案;指導工業企業節能示范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新型節能、新型墻體材料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由政府審批和核準投資的重大工業項目的能耗、水耗審核意見;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節能監察工作;規范全市節能工作并進行監察和執法;負責宣傳貫徹節能工作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負責對全市范圍內節能法律、法規、節能標準執行情況及用能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用能行為并實施行政處罰等職責。
承擔醫藥、食品、輕工、紡織、家電等行業的管理工作;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消費品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參與消費品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消費品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承擔全市藥品儲備工作。
承擔冶金、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行業的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負責禁止化學武器有關職責;會同有關方面實施全市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參與原材料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原材料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指導通用機械、汽車、軌道交通機械制造業、船舶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并實施裝備工業重大專項,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參與裝備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負責全市船舶設計資質認證和生產許可管理;指導裝備工業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
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及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編制并組織實施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主要預期經濟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運行態勢,統計并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并協調實施相關的應急預案,參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有關新型工業化工作進行考核、督查;指導協調工業化、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市加速推進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原市黃金工業管理局承擔的全市黃金企業行業管理職責。
研究加速推進全市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近期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并提出政策和措施;匯總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數據;參與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中長期規劃;組織起草重要文件、報告;承擔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承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援助工作,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負責本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登記、申報資料初審及辦結事項的繳費、制證(文)、蓋章、發證(文)等服務工作,并派員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辦公;牽頭協調需送其它科室審核,或需經現場勘查、專家論證、集體研究的行政審批事項,督促相關科室在承諾期限內完成相關審核工作;負責本局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及人員的動態管理;負責本局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優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改革,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結構調整實施意見,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及相關產業的布局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依法組織實施國家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并指導其發展;依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參與審核重大投資項目;負責包裝和室內裝飾業的行業管理;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設計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