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0-03 11:51 信息來源:懷化市發改委
《關于請求增加能耗指標的建議》提案如下:
一、能耗雙控政策演變情況
國家“十一五”期間把單位GDP能耗降低作為約束性指標,“十二五”期間在把單位GDP能耗降低作為約束性指標的同時,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要求。在此基礎上,“十三五”時期,國家實施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明確要求到2020年單位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5%,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國務院對“雙控”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按照目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到位,獎懲分明、一級抓一級,一級考核一級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評價考核和獎懲制度,強化政府考核“指揮棒”作用,鼓勵節能提高能效,保障合理用能、限制過度用能,推動生態文明建設,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加快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以盡可能少的能源消耗支撐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2021年9月,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方案》,明確了“十四五”能耗雙控制度的總體安排、工作原則和任務舉措。繼續將能耗強度降低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從嚴控制,將能源消費總量作為工作推進的引導性指標,通過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推動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完成。突出強度優先的前提下,總量進行彈性管理,主要引導方向為:一是對國家重大項目實行能耗統籌。二是嚴格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能耗增量。三是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不納入總量考核。四是在完成能耗強度降低激勵目標的情況下,能源消費總量將免予考核。五是推行用能指標市場化交易。目前,國家正在依據《方案》完善制度,“十四五”能耗雙控考核方案暫未出臺。
二、溆浦縣能耗增量分配問題
? 從“十三五”完成數據上看,溆浦縣五年強度降低率分別為6.5%、8.59%、4.11%、3.11%、1.52%,至2020年底能耗總量78.26萬噸標準煤,萬元GDP能耗較2015年降低21.81%。分配增量9.54萬噸標準煤,實際使用增量7.94萬噸標準煤,雙控考核目標全面完成,數據客觀反映了溆浦縣經濟正由規模擴張型向質量提升型過渡的特點,雙控工作卓有成效,希望總結經驗,在“十四五”更進一步。從目前的了解的情況看,根據《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方案》精神,既然對總量進行彈性考核,就不會再選擇增量配額管理的方式。我委將按國省出臺的考核方案制定相應指標分解方案,確保考核公平性。
三、湘維復產相關問題
? 我委充分理解并支持湘維根據央企紓難解困政策復工復產,就項目能耗審查相關事項,我委于2021年11月18日專程赴現場調研指導,經請示、咨詢省發改環資處、省節能監察中心,認為項目當時已實際完成建設,不適用新開工項目節能審查程序。考慮到項目涉及煤耗,按“兩高”項目管理相關規定,縣級政府需編制煤耗消費替代方案,企業需承擔減煤降碳義務。已指導縣節能主管部門依據項目投產規模,積極推進工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后產能等工作,分年度實現替代平衡。因市級也不掌握煤炭增量額度,沒有條件在市內實現統籌平衡。能耗增量問題,因目前屬于彈性考核方式,在投產后能效達到行業標桿水平的條件下,增量部分將不納入考核范圍。
綜上所述,鑒于目前國家、省暫未出臺考核方案,希望市縣兩級共同努力推進存量“兩高”項目清理工作,把握政策調整契機,順利實現煤耗替代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