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3-27 16:06 信息來源: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S332麻陽縣福堂山至漾頭公路
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懷發改基礎〔2025〕5號
麻陽苗族自治縣公路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你單位報來的《關于審批S332麻陽縣福堂山至漾頭公路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相關附件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改善沿線鄉鎮交通出行條件,助推區域優勢資源開發利用,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同意你單位實施S332麻陽縣福堂山至漾頭公路二期工程。項目代碼:2501-431200-04-01-375618。
二、項目建設地點:麻陽苗族自治縣郭公坪鎮小坡至麻陽縣與貴州省碧江區交界處漾頭。
項目路線總里程為13.251公里,全線采用三級公路建設標準,路基寬7.5米,路面寬6.5米,路基土石方907323m3,排水防護24900m3,鋪筑路面90574㎡,涵洞49道,中小橋3座170米,平面交叉10處等。
三、項目估算投資及資金來源:該項目總投資為1.93億元,本級預算安排1.4663億元,省交通廳國省定額補助資金0.4637億元。
四、相關文件依據:麻陽縣人民政府出具的《政府常務會議決議書》、懷化市財政局出具該項目的《關于S332麻陽縣福堂山至漾頭公路二期工程建設項目資金來源審核意見》、懷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31200202500001號)、湖南省交通運輸廳出具的《關于S332麻陽縣福堂山至漾頭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意見》。
五、該項目建設工期為12個月,請切實加強項目工期管理,確保項目按期按質竣工投用。對因管理不善等主觀原因延誤工期的,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須在規定的工期屆滿后1個月內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書面說明,提出整改措施;項目竣工后1年內未完成結算造成項目超概的,對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追責問責。
六、節能。原則同意相關節能和節水措施,下階段要按照有關要求,強化節能方案設計。
七、本項目的設計、監理、施工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等的采購均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改委令第16號)招標限額以上標準,依法全部實行委托公開招標,招標投標活動應當按照應進必進的要求進入統一的公共資源平臺開展,并接受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的監管。
八、如需對本項目批復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九、本批復文件有效期為兩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項目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應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項目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批復文件自動失效。
十、請按《懷化市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辦法》(懷政辦發〔2017〕21號)、《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懷政辦發〔2019〕20號)、《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嚴格控制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超概算問題的通知》(懷政辦發〔2021〕16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項目投資,本項目完成初步設計后請將概算報我委進行審查批復。
十一、根據有關規定,請你單位通過“湖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我委將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實施的事中事后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向社會公開。
請據此開展相關工作,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和標準,進一步優化細化建設方案,切實加強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
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