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3-13 16:58 信息來源: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懷化市文化演藝中心及配套設施建設
項目概算總投資的批復
懷化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報來《懷化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關于申請懷化市文化演藝中心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概算批復的函》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核定懷化市文化演藝中心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項目代碼:2503-431200-04-01-242442)概算總投資為16843.07萬元(概算總投資匯總表見附件),其中:工程建設費用13348.25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460萬元,預備費1334.82萬元,建設期利息700萬元。
二、請嚴格按照我委批復的概算總投資組織項目建設,不得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或改變建設方案,確保項目建設內容與可研批復保持一致、實際投資控制在概算以內。確需調整且將會突破概算總投資的,須事前向我委報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實施。今后,對主要因未經批準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或改變建設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觀原因造成超概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追責處理后,再按程序辦理調概手續。
三、請項目單位加強項目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概算總投資。
四、請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向我委報送該項目建設概算執行情況。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采取現場核查或委托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概算總投資的事中事后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適時組織項目后評價或績效評價。
請據此辦理有關手續。
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