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民政府、省市財政部門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并根據上述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參與研究擬定全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的規定,負責市本級行政性收費、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附加)、罰沒收入、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收益、其他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直接征收,組織、委托和督促市直各執收單位做好非稅收入的征繳工作,協助財政辦理非稅收入減免審核和申報事項;配合財政核定市直行政事業單位非稅收入年度征收計劃,銜接市直部門和執收單位的非稅收入預算;負責全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的網絡建設與維護,協助搞好市本級非稅收入的核算與統計和“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資金的清算與劃解,參與擬定市本級非稅收入統籌方案;負責非稅收入票據的保管、發放、核銷、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市直部門和單位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擬定非稅收入征管工作表彰、獎勵方案;參與非稅收入的清理整頓和已取消(或調整)的非稅收入項目和標準的督查落實工作;開展非稅收入日常監督和專項稽查,依法查處各種違反非稅收入征收管理規定的行為;指導全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總結和推廣各地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經驗;負責本局思想政治、行政事務等工作,完成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全市會計集中核算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提出運用財經法規政策、控制財政支出、加強單位財務管理的建議;接受財政部門核批的用款計劃和額度,核對部門預算指標,審核財政直接支付項目和余額,復核財政資金授權支付匯總額度,選擇代理銀行,辦理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的相關業務;負責研究制定國庫集中支付和會計集中核算監督制度,協助有關部門對專項資金實施跟蹤檢查;負責審核會計集中核算單位的各項財務收支,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完整記錄各項會計業務,辦理集中會計核算工作;協助各預算單位做好預算編制和財務分析工作,對各單位財務管理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研究支出信息管理與使用,管理國庫集中支付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編碼、數據維護和系統網絡,確保系統正常運轉和預算資金的安全;辦理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貫徹落實債務法規政策;承擔財政部、省有關債務監測系統填報工作,匯總并上報全市債務數據信息;開展全市債務情況的統計分析,對政府債務風險進行監測評估預警;承擔專項債券項目儲備、發行前期工作、需求申報、資金使用、還本付息等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市直單位和縣市區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評估考核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查處債務違法違規行為、債務輿情應對、債務風險應急處置的相關輔助工作;完成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牽頭負責局主要領導的重要綜合性文稿任務;分析研究國家和省出臺的宏觀經濟政策和財稅政策的內涵和影響,組織開展有關財政管理、體制等重大政策課題研究,主持或自主組織全局性的調研活動,為科學決策提供咨詢和參考;負責財政信息對上采編和報送、財政子網站平臺的信息更新和日常運行;編輯有關財政專門刊物,負責報刊、雜志、信息等刊物發行;負責省管縣財政體制下財政資金爭取的溝通聯絡及協調工作;負責全局意識形態工作。
依法制定市本級政府采購管理規章制度;編制政府采購計劃;政府采購方式變更審批;政府采購合同備案;評審專家庫建設與管理;供應商投訴受理、處理;政府采購報表統計分析;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的管理;政府采購資金結算審核辦理;分散采購和部門集中采購管理;定點采購、協議供貨采購監督管理;對集中采購機構和社會代理機構的考核檢查;對采購人和供應商的執法檢查。
負責對財政性投資項目的概、預、結、決算評審的具體實施工作,提出評審意見和財政投資政策建議;負責對財政性投資項目招標標底審查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對財政性投資項目工程款支付審查工作;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全市農村綜合改革工作試點,組織實施,督查、指導、調查研究、協調服務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公益事業財政獎補工作,推進村內公益事業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