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02-14 10:00 信息來源:
一、部門職能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和市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檢查的指示、決定,領導全市和中央、省屬在懷單位黨的紀委檢查工作。
2、維護黨的意識和其他重要規章制度,協助市委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縣(處)級黨員領導干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面的情況。
3、負責對黨員進行紀律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
4、負責檢查并處理全市各級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復雜的案件,按照管理權限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5、協助市委組織、協調、指導各執法、執紀、監管部門開展反腐敗斗爭。
6、調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問題,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配合市委組織部對縣(市、區)紀委和市直縣(處)級單位紀檢組(紀委)領導干部進行考察、調整和任免;指導各級紀檢干部的業務培訓。
8、承辦市委和省紀委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收支概況
2017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包括委局機關的收入、支出及專項經費安排情況。收入既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撥款,又包括上級補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市紀委機關基本運行的經費,也包括歸口市紀委管理的“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設經費”等項目經費。
(一)收入預算,2017年年初預算數3328.34萬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撥款2282.57萬元(其中:機關運行經費249萬元),非稅收入撥款300.75萬元,
(二)上年結轉1045.77萬元。
(二)支出預算,2017年年初預算數3328.3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79.34萬元,項目支出849萬元。
公共財政預算經費撥款支出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預算數2479.34萬元,是指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等日常公用經費。
(2)項目支出:2017年年初預算數為996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主要用于宣傳及警示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設、紀檢專項業務(工作)、巡視組工作、辦案專項工作經費等等方面。
三公經費控制數情況如下:
(1)公務接待費控制數52.8萬元,與上年控制數一致。
(2)車輛運行費控制數56萬元,與上年控制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