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1-17 08:49 信息來源:懷化市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有關規定,經懷化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懷化市稅務局聯合審核,確認懷化市慈善總會為2024年懷化市市本級第二批享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懷化市慈善總會享受企業所得稅免稅優惠政策的期限為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二、享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應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應與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分別核算。
三、享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應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要求,在完成年度匯算清繳時歸集和整理好留存備查資料,以備稅務機關核查。
四、以上單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2號)等規定的免稅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其他應稅收入,依法征收企業所得稅。
特此公告。
懷化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懷化市稅務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