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4-27 15:56 信息來源:懷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五一”假期將至,為切實維護節日期間市場價格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營造誠信和諧的消費環境,維護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現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經營者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各經營者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應當嚴格按照規定明碼標價,如實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政策依據等有關情況。價簽、價目表、公示牌的內容不得漏標、錯標、模糊不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未標明的費用。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明碼標價。
三、各經營者依法開展促銷活動。不得使用欺騙性和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虛假標價、兩套價格、模糊標價、虛假折扣、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等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采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要如實標示饋贈品的品名和數量,嚴格履行價格承諾。
四、各客運公司、出租車公司、公交公司、高速公路等交通運輸單位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嚴格執行重大節假日收費政策,做好票價公示工作,嚴禁強制搭售保險,嚴禁超過政府定價擅自漲價、價外收費、誤導性標示等違法行為發生。高速救援服務等交通運輸領域及高鐵站、客運站、高速服務區等相對封閉區域內經營者要做好商品及服務價格的明碼標價工作,嚴禁強行收費。
五、各旅游景點、住宿餐飲、停車等旅游相關經營單位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做好價格和服務收費明碼標價工作。嚴禁不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不執行價格優惠及減免措施,不履行價格承諾,不按約定折抵價款、哄抬價格等行為。
六、各經營者要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糾錯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誡函發布之日起,各經營者應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價格行為。“五一”期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著力加強重要民生商品、農副產品、高端白酒、旅游服務、停車場等重點領域價格監管,依法嚴厲查處價格串通、哄抬物價、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價格和經營秩序穩定。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市場價格行為予以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票據憑證等證據資料,并撥打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懷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