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醫療保障局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懷醫保罰告字〔2025〕第001號
湖南醫藥學院第一附屬醫院:
2024年10月21日,本機關對你(單位)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存在串換項目收費、重復收費、分解項目收費等行為予以立案調查。現查明,你(單位)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存在:1.串換項目收費-非介入診療操作收取經皮選擇性靜脈拔管術費用;2.分解收費-血氣分析同時收取血清碳酸氫鹽測定;3.分解收費-平衡功能訓練(偏癱肢體綜合訓練含平衡功能訓練的操作內容);4.分解收費-心電監測(持續有創性血壓監測含心電);5.分解收費-經尿道輸尿管鏡檢查(經輸尿管鏡支架置入術含輸尿管鏡檢查的操作步驟);6.分解收費-探查術;7.限定療程用藥-奧曲肽注射劑;8.限定療程用藥-重組人腦利鈉肽;9.重復收費-經腸鏡特殊治療;10.重復收費-經胃鏡特殊治療。經計算,上述違法違規行為造成醫保基金損失共計467548.52元。
本機關認為,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具體有患者病歷及費用清單、檢查筆錄、醫院負責人及相關科室人員詢問筆錄、現場查房情況、大數據分析數據等證據為憑。
鑒于你(單位)積極配合疑點問題復核和案件調查工作、如實陳述違法違規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且迅速整改了相關問題,主動退回違法違規結算的醫保基金,現根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三十二條,《湖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五)項和第八條第(二)項、第(五)項以及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的相關的規定,本機關責令你(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擬對你(單位)做出如下行政處罰:對你(單位)違規結算的醫保基金210833.17元處0.5倍的罰款,罰款金額為105416.58元,違規結算的醫保基金248940.22元處1倍的罰款,罰款金額為248940.22元,違規結算的醫保基金7775.15元處1.5倍的罰款,罰款金額為11662.70元,罰款共計:366019.5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條、六十四條的規定,對上述擬作出的366019.5元罰款。你(單位)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你(單位)如果要求聽證,可以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本機關提出舉行聽證的要求。逾期未提出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本機關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聯系人: 梁治平 、李喬南 聯系電話:0745-2711766
懷化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1月16日
(本文書一式三份,一份歸檔,一份送達當事人,一份由本機關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