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與優化營商環境絕非對立

發布時間:2025-09-05 13:30 信息來源:中國應急管理報

  將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視作破壞營商環境,把為企業減負曲解為降低安全標準——當前,個別執法人員在工作中滋生畏懼、懈怠心態,出現“重服務、輕執法”“只服務、不執法”甚至“無事故不檢查”等現象,需要高度警惕。這一傾向,表面是為企業“減負松綁”、讓企業集中精力抓生產,實則是對執法檢查的曲解,更是偏離了“統籌發展和安全”這一重要原則,其根源在于認知偏差與現實壓力的雙重疊加。

從認知層面看,個別執法人員對優化營商環境與為企業減負等政策要求存在認知偏差,片面地將執法檢查與優化營商環境視為對立關系,認為執法檢查是給企業“添堵”,擔心被貼上“干擾經濟發展”的標簽。面對企業的事故隱患,他們多以口頭提醒代替書面整改清單,怕引發企業投訴、影響地方“親商”形象;還有個別人將“減少重復檢查、規范處罰”誤讀為“不檢查、不處罰”,把“降低制度性成本”曲解為“放松安全標準”,導致企業在缺少有效監管的情況下“帶病”運營,不僅不利于優化營商環境,更會給企業安全發展埋下隱患,侵蝕營商環境的“安全根基”。

從現實層面看,困境源于多重壓力。主要表現為:個別地方黨委政府將經濟指標作為“硬任務”,把安全監管定位為“不出事即可”,甚至默許“為招商放松監管”,這種錯位的發展觀、政績觀讓執法人員束手束腳;事故追責的“模糊性”加劇顧慮——只要企業出事故,往往指向監管不力,導致個別執法人員滋生“干多錯多、不干不錯”的消極心態;基層監管力量薄弱,面對嚴格執法和熱情服務的雙重要求,容易選擇“以服務避沖突”。

安全是發展的前提。良好的營商環境,不僅包括簡化的許可流程、熱情的服務態度、高效的辦事效率,還包括能有效消除風險隱患,營造有利于發展的安全環境,為各行各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安全生產執法是守牢安全底線、遏制事故發生的強有力手段。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科學合理開展執法,就是在深度服務企業。

針對既往部分地區存在的問題,應急管理系統持續強化嚴格規范執法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執法質量和效能。但需要正視的是,在這個過程中,有個別地方矯枉過正,走向“重服務、輕執法”的另一個極端。

執法人員要首先認識到,嚴格執法和熱情服務,不是“非此即彼”的對立體,而是推動企業安全發展的“共同體”,是辯證統一的關系。嚴格執法是為了幫助企業及時消除風險隱患,從“危險邊緣”回歸正軌,熱情服務是為了從源頭上幫助企業打牢安全根基、提升安全水平,二者殊途同歸、一體兩面,目標都是為了保障企業安全長遠發展。執法人員要廓清思想迷霧、卸下心理包袱,該嚴格執法時要嚴起來,并以服務的“柔性”支撐執法的“剛性”,做到“剛柔并濟、寬嚴適度”,讓營商環境既有“服務溫度”也有“安全硬度”。切不可將優化營商環境等同于放松監管,否則只會導致風險隱患滋生、違法違規蔓延。

僅靠執法人員認清其中利害還遠遠不夠,還要讓企業明白: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初衷是為了規范和引導企業安全發展。安全生產是企業的“生命線”,監管執法的目的從來都不是查了多少隱患、罰了多少錢,而是通過監督約束,倒逼企業扛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監管的放松是對隱患的縱容,最終損害的是企業自身利益。若執法“缺位”,企業極易在“溫柔服務”中放松警惕,陷入“重生產、輕安全”的誤區。一旦釀成事故,輕則讓企業損失慘重,重則“一夜歸零”,甚至讓區域營商環境失去安全支撐,損害地方長遠發展的根本利益。

事實上,對企業的指導服務,能讓執法更精準、更易被接受。執法人員在服務中摸清企業工藝流程、主要風險和責任短板,執法時便能精準指出“漏洞”、提供解決方案,避免“外行執法”。而嚴格執法本身也包含用心服務,以“說理式”執法等方式,寓執法于服務,可最大限度消除企業抵觸情緒,激活其安全管理的“自律”基因,實現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會安全”轉變。例如,針對企業普遍反映的?;穬Υ骐y題,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在打擊違規儲存行為的同時,推動出臺相關標準、推廣專業儲存裝置。這種“執法+服務”的模式不僅促使企業主動配合整改,還形成“執法督責—服務助責—企業履責”的良性循環。

要大力推進“精準監管+科技賦能”,提升執法檢查效能。落實“一個企業一個監管主體”,推行分類分級監管;應用“互聯網+執法”等信息化系統,推廣“線上+線下”結合的非現場執法模式等,在減少對企業打擾的同時,遠程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實現從“被動執法”向“主動預防”轉變。

地方黨委政府要校準考核“指揮棒”,將安全監管成效納入營商環境評價指標,與經濟指標同等考量,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嚴把安全關,讓執法人員理直氣壯開展監管執法。同時,要為執法人員“松綁”,制定權責清單,明確“照單履職即不追責”的邊界,消除其后顧之憂。

安全發展是地方黨委政府、行業監管部門、生產經營單位的共同追求。唯有地方黨委政府統籌發展和安全,監管部門明確執法和服務統一,生產經營單位深知“他律”和“自律”的必要,才能共同營造“安全有保障、發展有信心”的營商環境,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同頻共振、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