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應急管理局關于開展2020年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服務誠信評價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7-08 10:33 信息來源:懷化市應急管理局
各縣市區及懷化高新區和懷化經開區應急管理局,局各有關業務科室: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1號)《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試行開展安全生產中介服務誠信評價的通知》(湘安監函〔2017〕93號)等有關要求,按《湖南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開展2020年安全生產中介服務誠信檢查和評價的通知》部署,對在懷執業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開展2019至2020年度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情況進行檢查和誠信評價,現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及評價原則及對象
誠信評價遵循公開、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主要對安全評價檢驗檢測機構的安全生產中介服務及其從業人員誠信行為進行檢查及誠信評價,誠信評價的結果適用于在懷化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活動的機構及其從業人員。
二、檢查及評價方法及程序
(一)檢查及評價時間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
(二)檢查及評價的內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間本市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項目30%和外省來懷服務機構的全部項目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對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進行評價。
(三)檢查及評價的組織實施
市局成立以楊茹同志為組長,教育訓練科滕建軍為副組長,王靜宜、鐘訓濟、楊圣平、向朝暉、易德欽等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檢查評價組。規財處負責協調、資料收集、歸納總結工作。
(四)檢查及評價方法
1.市局相關業務科室對轄區內開展中介服務的機構進行服務項目誠信回訪,項目委托單位根據機構完成項目服務情況填寫《湖南省安全生產中介服務項目誠信回訪意見表》(附件1)。市局相關業務科室對回訪記錄中發現的失信行為應予查實,并進行登記和評價。
2.市局相關業務科室對轄區內開展安全生產中介服務的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進行采信,對每個執業機構在轄區所抽查的中介服務項目的報告、現場檢查情況進行檢查和質量評價,并填報《湖南省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誠信評價報告表》(附件2)、《湖南省安全生產中介服務從業人員失信行為報告表》(附件3),市局教育訓練科和規財科負責相關匯總表(附件4—6),于2021年4月20日之前上報省應急管理廳規財處。
3.省廳檢查組對各市州及局相關業務科室所檢查和評價的情況進行督促和抽查。
三、檢查及誠信評價的重點
(一)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化和冶金行業相關的中介服務項目。
(二)省外來湘執業機構所從事的中介服務項目。
(三)服務機構資質條件保持情況。
(四)評價及檢測檢驗報告質量
(五)中介服務誠信情況和服務質量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行政執法。對檢查評價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情況的機構和執業人員,要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二)嚴格遵章守紀。評價檢查期間,嚴格遵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作風建設有關規定和廉政紀律,參檢人員要嚴格依照有關標準和規定,實事求是進行檢查和評價工作。同時,嚴肅檢查紀律和要求,不得接受中介機構贈送的禮品、紅包、土特產等物品。
(三)認真總結。要按照檢查和評價要求,做好資料收集(包括電子和紙質版)、匯總和總結工作。
懷化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