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1-14 17:30 信息來源:懷化市審計局
我局在市本級2018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中發現:
某單位違反規定收取拖拉機駕駛許可考試費用4.66萬元。
該問題違反了《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湘財綜[2015]10號):“為進一步減輕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負擔,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稅〔2014〕101號)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將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通知如下:二、自2015年1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免征2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見附件2,不含根據財稅〔2014〕101號文件規定,中央單位在我省應對小微企業免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附件2《對小微企業免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9.農機收費:拖拉機號牌(含號牌架、固定封裝置)費,拖拉機行駛證費,拖拉機登記證費,拖拉機駕駛證費,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費,拖拉機駕駛許可考試費”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