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09-08 00:00 信息來源:市審計局
懷化市本級201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
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二0一五年九月七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湖南省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實施辦法》的規定,懷化市審計局對懷化市本級2014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同時審計了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等7個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對城市維護建設資金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
一、2014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2014年市本級完成公共財政收入33.28億元,其中:地方公共財政收入23.70億元,為調整預算的88%,比上年下降8%;完成公共財政支出44.01億元,為調整預算的89%,較上年下降6%。
2014年市本級當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56.34億元,為調整預算的101%;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50.94億元,為調整預算的92%。
2014年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10.33億元,為年初預算的103%;社會保險基金總支出10.24億元,為年初預算的102%。
2014年市本級完成國有資本經營收入0.70億元,支出0.70億元,均為年初預算的100%。
審計結果表明,2014年財稅部門在經濟增長放緩、政策性減收因素增多、全面深化改革支出壓力加大等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復雜的情況下,深化財稅改革,狠抓收入征管,優化支出結構,強化資金調度,雖然部分預算收入支出指標沒有達到目標預期,但實現了上劃收入持續增長,同時保障了市本級機構運轉和各項民生事業的穩步發展。
市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部門預算編制欠科學,決算與預算差異較大。2014年部門決算報表反映支出20.43億元,比預算數多6億元,為預算的141%。
(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欠完整。2014年市本級開始試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僅將市城建投公司1家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范圍。至2013年底,市本級應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企業和單位56家。
2、收入預算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
(1)城區駕校行業稅收征管存在漏洞。2014年,懷化城區范圍內13所駕校應繳納稅費271.03萬元,實際征收94.78萬元,僅占應征數的35%。
(2)應繳未繳財政收入。2014年末,市地方稅務局城區三局應繳未繳稅收收入3398萬元;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市經開區財政局、市工業園區財政局非稅收入共計1.78億元,未及時解繳入庫。
(3)土地出讓收入征收力度不夠。至2014年底,市本級欠繳土地出讓收入7.42億元。懷化經開區范圍內欠繳土地出讓收入9241.82萬元。
3、支出預算執行方面存在的問題
(1)部分項目執行進度較慢,專項資金沒有發揮效益。城區教育發展五年行動計劃項目資金2014年支出5188.60萬元,占資金總額的46%,年末累計結余6086.49萬元。
(2)產業引導資金分配使用欠規范。從七項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中安排市縣等主管部門考核獎勵及工作經費1823.40萬元,占30%。且產業引導資金安排散、小,難以發揮產業引導作用。
4、財政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三公”經費管理欠嚴格。市財政未編制完整的“三公”經費預算。市計生委車輛運行費超控制指標4.48萬元,市商務局公務接待費和車輛運行費分別超控制指標8.94萬元、12.55萬元。市工業園、經開區未實行公務卡結算制度。
(2)市財政預決算公開工作欠規范。政府預決算公開未細化到具體項目,未附相關的報表和相關情況說明。未公開市本級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決算總額和分項數額。
二、2014年度市直7部門預算執行及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本次部門預算執行審計,重點審計了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計生委、市商務局和市疾控中心7個單位,對城市維護建設資金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主要發現如下問題:
1.部門預算編制不完整、不規范。市發改委、市計生委、市商務局、市住建局4個單位上年結轉及部分收入573.71萬元未編入年初預算。市住建局下屬6個全額撥款二級單位預算未按規定納入部門預算匯總,內設科室建筑工程管理科單獨編制預算,且單獨設賬核算。
2.違規收費。市住建局建工科在未取得收費許可的情況下,違規向企業收取工傷保險基金代征手續費141.92萬元。懷化市教育學會違規向轄區內學校收取考試培訓費20.06萬元。
3.基本支出擠占項目支出。市計生委在計生創國優專項補助等項目支出中列支津補貼、臨時工工資等人員支出151.71萬元。市疾控中心2014年基本支出擠占專項經費116.56萬元。市商務局2014年基本支出擠占項目支出21.88萬元。
4.勞保基金征繳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勞保基金征收力度不夠。截至2015年4月,市本級有70家單位未繳或未足額繳納建筑企業勞保基金1.88億元。
(2)出借勞保基金584.60萬元給其他單位使用。至2014年底,市建筑企業勞保辦累計從勞保基金中出借584.60萬元給多家單位。
5.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1)城建預算資金歸集渠道偏窄,使用范圍不明晰。我市城建預算資金歸集來源于城建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污水處理費及城建系統的其他非稅收入。2014年城建資金支出中,用于城市公用設施維護及建設支出1.50億元,占53%,而用于城建系統管理部門征收成本、臨時人員工資、運行經費等支出1.30億元,占比達47%。
(2)應征未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4692萬元。其中:2013年欠征4139萬元,2014年欠征553萬元。
(3)城區污水處理費收不抵支,財政負擔加重。2013-2014年,市本級共征收污水處理費5242萬元,支付污水處理費6983萬元,收支差額-1741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
對上述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作出處理處罰意見;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市政府將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認真整改。
1.進一步完善源頭控管、部門配合、信息共享、社會監督的綜合治稅工作機制。稅收征管部門要掌握相關行業涉稅信息,做好行業納稅評估,堵塞稅收征管漏洞。
2.細化預算編制,增強預算的執行力和透明度。一是減少年初待分配資金比例和預留項目,預算編制細化到“項”級科目和具體項目。二是建立健全預算執行監控制度,規范預算調整,定期對未下達的專項資金進行梳理分析,提高預算執行率。三是要出臺市本級預決算公開工作具體管理辦法,盡快啟動“三公”經費和財政預決算公開工作。
3.規范城建預算資金管理。一是科學編制城建預算。嚴格區分城建預算與城建管理系統的運行經費,按照項目“輕重緩急”,加快太平溪截污干管等重點項目建設。二是適時調整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三是嚴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緩減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