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07-11-07 00:00 信息來源:市審計局
懷化市審計局
關于2006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公告
[2007]0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市審計局于2007年對懷化市2006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及總體評介
2006年度市本級財政預算的執行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通過各收入征收單位及各預算組織、實施等職業部門的艱辛努力,依靠社會各方面的支持和廣大納稅戶的配合,財政部門積極采取應對措施,努力克服經濟運行中各種不利因素的影響,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收支任務。
(一)確保了預算任務的完成和財政收支的平衡。2006年度市本級一般預算收入實際完成33525萬元,為年度預算的111%,比上年增長20.56%。財政收入保持快速增長的良好態勢,財政收入增幅遠遠高于GDP的增幅,體現了我市經濟運行整體質量進一步看好。同時去年財政部門在預算總支出規模不斷擴大的情況下,一方面加大控制力度,另一方面加大爭取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的力度,2006年全市財政支出保障能力進一步加強,各縣市沒有出現欠發工資現象,市本級將過來由單位自籌的部分補貼納入了財政預算。支出結構也進一步合理,農業、教育、衛生等支出均比上年有所增長,社會救濟支出和社會保障補助支出有大幅增長,增長幅度均在20%以上。體現了我市社會保障體系更趨完善。
(二)財政改革穩步推進,理財水平不斷提高
部門預算改革步伐加快;國庫集中支付核算改革取得突破;非稅收入改革不斷深化;政府采購改革進一步完善;農村稅費配套改革進展順利。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政策精神,全面取消了農業稅和農村勞動積累工、義務工,全市農民基本實現了稅費零負擔??h鄉財政體制進一步完善,全面推行了“鄉財縣管鄉用”管理模式。
(三)切實加大財政投入,力促經濟社會發展
加大財源建設投入,著力促進經濟發展,加大農業農村投入,大力支持新農村建設。加大城市建設投入,不斷提升城市形象。突出中心城市建設,通過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投入財政資金2200萬元,由財政提供擔保申請貸款2000余萬元,為市區4條主次干道路面改造、44條背街小巷路面硬化、第二垃圾處理場建設等一大批城建工程的順利實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建議
(一)財政預算收入未按規定及時足額解繳國庫共計2602萬元
此次審計發現市地稅湖天分局稅收過渡戶年末留有余2額2182萬元;市地稅局直屬分局稅收過渡戶年末留有余額81萬元;財政資金專戶―稅收過渡戶明細賬年末掛有應繳國庫的預算收入339萬元。
(二)挪用專項資金
(1)2006年4月,市財政部門從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支出賬戶撥付安紡離退休人員醫療費273萬元。2006年9月,從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支出賬戶撥付消防支隊醫療費95萬元。
(2)從價格調節基金中擠占93萬元用于市物價局的工作經費。
上述違紀行為,根據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六條的規定,已責令改正,追回有關財政資金。
(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入未納入預算管理
2006年市本級財政實現行政性收入6692萬元,全年集中事業性收入476萬元,合計7168萬元,全年已上繳國庫3690萬元,另外扣除市公安局、鶴城公安分局第二代身份證款應上交省公安廳463萬元,城市配套費1456萬元,探礦、采礦權收入1155萬元以外,余下404萬元未繳入國庫,未納入預算管理。以上已責令改正,及時繳入國庫。
(四)應繳未繳預算收入
(1)2006年基建資金產生的利息15.6萬元應繳未繳預算。
(2)市財政局將省信托懷化債權債務清算組收回的放貸資金302萬元,未上繳財政。以上已責令改正,及時繳入國庫。
(五)違規出借財政資金
2006年市本級財政共出借財政資金4300萬元,其中:借給芷江機場有限公司400萬元,借給正清公司200萬元,借給懷化電力集團500萬元,借給城管局二垃圾場基建款500萬元,借給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城市道路改造款1800萬元,財政局經建科代借建設款900萬元(借給懷黔路500萬元,正清路400萬元)。至2006年末,除正清公司已歸還200萬元;芷江機場有限公司已歸還300萬元;財政局經建科已轉列支出300萬以外,尚有3500萬元未歸還。加上以前年度借款,到2006年末,市本級財政共借出財政資金10110萬元。根據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五條的規定,已責成財政部門改正,限期追回。
(六)其他問題
糧食副食品風險基金、退耕還林基金、專項補貼、副食品風險基金、糧食掛賬補貼等五項基金利息收入,到2006年底,累計產生利息收入101萬元,應轉入相應的專項基金而未轉。根據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四條的規定,已責令改正。
(七)延伸審計市工業園的情況
市工業園自設立以來收到的土地出讓收入未繳入金庫,未列預算收入。一般預算支出中基本建設支出,全部撥付給園區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預算管理不規范。對工業園的財政監督,市政府已明確從今年起,一般預算收支計劃報市財政局預算科,基金預算收支報市財政局國庫科,分別并入到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報市人大審批,接受市人大監督。
針對審計發現問題,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并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同時建議:
第一,順應改革趨勢,積極建立符合公共財政體制框架。審計中發現,2006年市財政給企業撥款、借款金額較大。而我國正在構建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制框架要求,公共財政以滿足公共需求為己任,立足于非贏利性領域。財政資金應從生產經營性領域退出。財政應積極推行部門預算,推進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零基預算、綜合預算的各項改革,構建公共財政體制框架。
第二,清理債權債務,嚴格舉債程序。一是要對現有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理,明確責任以減輕財政負擔;二是要嚴格控制新的債權債務。
第三,財政對單位實行部門預算要按照零基預算安排預算收支,對職能部門應保障其工作經費。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違規問題,市政府高度重視,要求所屬單位認真整改。各單位成立了整改小組,至2007年8月30日,各單位已基本整改,整改率達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