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12-26 09:06 信息來源:懷化市民政局
韋懿芷等2位代表:
您們提出的《關于制定我市<村(社區)出具證明正面、負面清單>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規范村(社區)級出具證明的政策規定
2023年,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委常委會進行了學習研究,并明確由當時的市委副書記王建球牽頭抓總落實。2023年5月7日,王建球副書記召集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司法局聽取情況匯報,要求按照各自牽頭任務開展相關工作。市民政局主要是負責牽頭出臺《懷化市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指導目錄》,主要內容包括村級組織自治事項、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不應由村級組織出具證明事項以及規范精簡機制牌子等事項。主要目的是推動健全基層減負常態化機制建設,規范村級組織承擔的工作事務、規范掛牌和出具的證明事項,厘清村級組織與政府工作的職責邊界,把村級組織和村干部從形式主義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二、懷化落實政策的情況
依據《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127部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規定,在省指導目錄的基礎上,結合省民政廳指導意見,經過反復征求市直相關部門的意見,2023年8月,由市民政局、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市司法局聯合印發了《懷化市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指導目錄》(懷民辦發〔2023〕32號)。該文件明確村(社區)級組織工作事項指導目錄49項,其中,依法自治工作事項20項(自我管理10項、自我教育3項、自我服務5項、自我監督2項);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29項。統一規范了我市村民服務中心牌子,外掛4塊標牌、2塊室外標識和10塊室內掛牌,其中村民服務中心大門兩側豎掛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務監督委員會等4塊室外標牌,外部顯著位置懸掛村黨群服務中心、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2塊室外標識,明確了便民服務站、人民調解委員會、綜治中心、民兵營(連)、應急服務站(點)、婦女兒童青年之家、代表委員工作室、警務室等8塊室內標牌,各縣市區可根據工作需要加掛2塊室內標牌;規定了我市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36項。規定“城市社區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參照《指導目錄》執行”。
目前全市13個縣市區都已結合實際印發了落實的文件,并組織多部門開展清理行動。2024年4月,為落實為基層減負賦能的部署要求,我局印制了《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指導目錄》6000余份下發到全市2772個村和社區,并要求指導各村(社區)張貼至綜合服務中心醒目位置,以便群眾知曉。
三、2024年機構改革后的職責調整情況
根據中央的決策部署,2023年推進新一輪機構改革,中央成立社會工作部,將民政部的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等相關職能劃入社會工作部。2024年5月,懷化市級機構改革基本完成,市民政局的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等相關職能劃入市委社會工作部,相關人員也已經轉隸到該部。今后,我們將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積極配合市委社工部做好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工作,為筑牢基層基石守護民生底線貢獻民政力量。
感謝您們對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