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2026年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11-18 16:30 信息來源:懷化市科學技術局
各市州科技局、財政局,湘江新區管委會:
按照《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3〕276號)、《湖南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湘財教〔2023〕1號)、《湖南省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湘財教〔2023〕3號)和“十五五”科技創新規劃,為做好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以下簡稱引導資金)項目實施工作,決定啟動引導資金湖南省2026年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 縣市區(省級園區)共性科創平臺培育。聚焦縣市區(高新區、經開區、產業開發區)圍繞其主特產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支持培育建設產業技術研究院所、中試基地、企業技術研發機構等共性研發平臺,以及科技型企業孵化器培育提質。重點支持具有法人資格的孵化器、產業技術研究院所、中試基地的培育建設。
2. 經濟大縣產業關鍵技術研發。支持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經濟大縣發展的若干試點政策>的通知》明確的20個經濟大縣,圍繞其主特產業新增長點培育,特別是發展未來和新興產業,聯合省內外高校院所、企業,開展產業關鍵核心和重大共性技術研發。重點支持對接長沙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建設的重點產業研發項目,配套開展智能制造場景驗證;承接長株潭都市圈研發孵化重大成果的轉化產業化。
3. 新獲批省創新聯合體的聯合研發轉化。支持2025年省科技廳批復認定的省創新聯合體,聚焦產業鏈或相關供應鏈中關鍵核心技術問題,開展聯合研發和轉化。
4. 國家級園區高能級共性研發平臺培育。聚焦國家高新區(含正在創建國家級的省高新區)、國家經開區、國家農科園,以及馬欄山視頻文創園、有條件的省級園區等園區培育新賽道,圍繞落實省政府支持各市州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出臺6個),引領支撐其主特產業壯大,培育量子科技、腦機接口、具身智能、文化科技融合等未來和新興產業,支持有一定基礎、園區正在著力打造的產業技術研究院所、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新興產業創新中心等高能級共性研發平臺的建設。
5. 垂類孵化器和概念驗證中心培育。對現有科技型企業孵化器進行提質,支持搭建專業技術服務平臺,增強研發、設計、驗證、檢測、測試等專業服務功能,培育建設垂類孵化器,創建國家卓越級科技型企業孵化器;選擇具備一定基礎條件、園區正在著力打造的概念驗證中心,予以支持培育。
二、項目組織
1. 縣市區(省級園區)共性科創平臺培育。由市州科技局會同市州財政局,聯合縣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和園區管委會,加強項目頂層設計和凝練組織。非欠發達地區,一般應組織凝練推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一定基礎、縣市區(省級園區)正規劃布局的科創平臺;欠發達地區,重點組織凝練推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一定基礎、縣市區(省級園區)正規劃布局的科創平臺或企業技術研發機構。
2. 經濟大縣產業關鍵技術研發。由市州科技局會同市州財政局,聯合縣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加強項目凝練,組織其主導或特色產業的龍頭或骨干企業牽頭申報。
3. 新獲批省創新聯合體的聯合研發轉化。由市州科技局會同市州財政局,組織2025年省科技廳批復認定的省創新聯合體,圍繞其實施方案確定的研發任務,聚焦產業鏈或相關供應鏈中1-2項關鍵核心技術問題,組織聯合成員內的相關高校院所、企業等,開展聯合研發轉化。由聯合體建設試點企業(即牽頭企業)牽頭申報,參與單位不超過3個。項目主要內容需是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發和轉化。
4. 國家級園區高能級共性研發平臺培育、垂類孵化器和概念驗證中心培育。實行省市協同共同凝練制進行組織(另行通知)。
三、申報要求
1. 限額凝練推薦
(1)縣市區(省級園區)共性科創平臺培育。各市州的推薦項目數見附件1。
(2)經濟大縣產業關鍵技術研發。每個經濟大縣不超過2項。
(3)新獲批省創新聯合體的聯合研發轉化。每個聯合體不超過2項。
2. 項目申報單位
(1)縣市區(省級園區)共性科創平臺培育建設。
申報項目為產業技術研究院所、中試基地等共性研發平臺和科技型企業孵化器培育提質的,申報單位應是縣市區和園區內具有較好基礎條件、較強研發和服務能力的企事業法人單位;申報項目為企業技術研發機構的,申報單位應是縣市區和園區內具備較強研發條件、研發能力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已牽頭承擔引導資金項目尚未結題驗收的單位,2024年以來引導資金支持過的科創平臺,不得牽頭申報。上市企業、年營業收入超過8億元的工業企業、年營業收入超過4億元的農業企業,限制申報企業技術研發機構的項目。
(2)經濟大縣產業關鍵技術研發。申報單位應是在縣市內具備較強研發條件、研發能力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已牽頭承擔引導資金項目,以及省重點研發計劃(含省市聯動)、重大科技攻關計劃、十大技術攻關計劃項目,尚未結題驗收的單位,不得牽頭申報。
3. 項目負責人
(1)項目負責人應為實際主持研發工作的科技人員或單位負責人,年齡原則上在60周歲(含)以下,擁有較強組織協調管理能力和工作責任心。過去3年內,無不良科研誠信記錄。
(2)已牽頭承擔引導資金項目,以及省重點研發計劃(含省市聯動)、重大科技攻關計劃、十大技術攻關計劃項目,尚未結題驗收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新獲批省創新聯合體的聯合研發轉化、經濟大縣產業關鍵技術研發類項目。
4. 其他要求
(1)項目資助方式采取直接補助,實施期限為2年。
(2)項目經費預算編制,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22〕42號)、《湖南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湘財教〔2023〕1號)執行;自籌資金不低于申請引導資金經費的2倍,項目立項后,引導資金實際資助額度未達到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配套解決。
四、申報與推薦
1. 申報方式。項目申報采取網絡在線申報方式。通過湖南科技云平臺登錄地址(http://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登錄湖南科技云平臺(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賬號和密碼),進入“科技項目管理系統”—“項目申報”—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欄目在線填報。不需要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申報縣市區(省級園區)共性科創平臺培育類項目,項目類別選擇“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申報經濟大縣產業關鍵技術研發、新獲批省創新聯合體的聯合研發轉化類項目,項目類別選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2. 推薦方式及要求。各推薦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照本通知要求,加強對所推薦項目的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對其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規性負責;通過“科技項目管理系統”在線完成項目申報推薦,導出項目申報推薦函(包括推薦項目清單),加蓋公章,在該系統中上傳推薦函。不再接受紙質推薦函。
市州項目由市州科技局初審,會同市州財政局匯總,聯合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推薦申報;
湘江新區項目由湘江新區管委會初審,匯總后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推薦申報。
五、申報受理時間
1. 縣市區(省級園區)共性科創平臺培育、經濟大縣產業關鍵技術研發類項目。項目網上申報時間為2025年11月17日-11月24日,推薦單位系統推薦和上傳推薦函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 新獲批省創新聯合體的聯合研發。待省科技廳批復認定2025年省創新聯合體后,由省科技廳單獨再通知申報時間、系統推薦和上傳推薦函截止時間。
六、申報咨詢及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區域創新處:0731-88988610
省科技事務中心咨詢評審部: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0731-84586921 84586761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湖南省財政廳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