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關于核定皇都侗文化村景區交通車票價(征求意見稿)》
一、制定《關于核定皇都侗文化村景區交通車票價(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的必要性
根據《湖南省定價目錄》(湘發改價調〔2023〕125號)、《湖南省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4〕165號)有關規定,核定皇都侗文化村景區交通車票價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
景區交通車票價的制定,對于規范景區交通服務價格行為,維護旅游價格秩序,保護旅游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減少價格矛盾糾紛,減少消費投訴,優化旅游環境,促進我市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將起到規范和積極作用,意義重大,非常必要。
二、起草過程
2025年7月下旬,我委對通道皇都民俗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皇都侗文化村景區2024年度交通車客運定價成本進行了調查等定價相關前期工作。于 2025年7月形成了《通道皇都民俗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皇都侗文化村景區交通車客運定價成本調查報告》(懷發改成審〔2025〕11號);研究定價方案,形成了《關于核定皇都侗文化村景區交通車票價方案關于核定皇都侗文化村景區交通車票價方案》,一并將意見與后續召開的聽證會意見進行合法性歸集采納。
鑒于原皇都侗文化村景區交通車票價為8元/人·次(往返),略高于此次成本(單位定價成本為7.82元/人·次),擬定標準不變。
理由:皇都侗文化村景區交通車2023年營運游客5724人(2023年9月開始運營),票價收入36508元,支出39487.5元,超支2979.5元;2024年營運游客14916人,票價收入109512元,支出82827.65元年,結余26684.35元。考慮廣大旅游者可承受的范圍,同時也考慮到經營管理企業合理收益和可持續發展等原則核定此次價格,建議維持原標準不變8元/人·次(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