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懷化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送審稿)》的起草說明

發布時間:2025-08-20 10:24信息來源:懷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懷化市地方標準(以下簡稱“市地方標準”)管理,規范市地方標準制修訂程序,提高市地方標準制定的質量和水平,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懷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科起草了《懷化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送審稿)》,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必要性)

(一)2018年1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十三條規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的特殊要求,可以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地方標準”,首次以法律形式確立了設區的市級地方標準制定權。

(二)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需要。懷化特色產業發展,品牌創建,需要市級地方標準的支撐。比如,懷鄉懷品、懷化柑桔、懷化家政等需要制定一批市級產品標準、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

(三)項目建設需要。第二批國家級標準化城市試點項目(商貿物流型)一項重點內容就是物流標準化體系建設。根據我市國際陸港和冷鏈物流需求,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市級地方標準,有效補充國家、行業標準和省級地方標準未能涵蓋的地方,解決我市物流降本增效的實際問題。

二、起草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6號)《湖南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湘市監標〔2024〕28號)

 三、起草過程

(一)形成初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6號)《湖南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湘市監標〔2024〕28號),結合懷化市實際情況,認真分析懷化市標準化現狀,形成《懷化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二)意見征集:2025年2月14日分別在局辦公工作群、標準化工作群征求意見。2025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征求35個業務市直單位意見,收到兩條意見反饋,經研究、采納。2025年4月17日至5月17日,在懷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征求意見。

(三)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經懷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核,確保文件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四、主要內容

《辦法》共六章三十九條,主要包括以下:

第一章 “總則”,明確了制定《辦法》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規定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

第二章 “標準立項”,規定了市地方標準立項的條件、程序和要求,明確了立項申請材料的內容。

第三章 “標準制定與發布”,詳細闡述了市地方標準制定過程中的起草、征求意見、送審、報批等環節的要求和程序。

第四章 “標準的備案與復審”,規定了市地方標準備案的程序和要求,以及市地方標準復審的周期、內容和程序。

第五章“標準實施與監督”,明確了市地方標準宣傳貫徹、實施監督的主體和職責,鼓勵采用市地方標準,并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了規范。

第六章“附則”,規定了《辦法》的解釋權、實施日期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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