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2日中午12時許,懷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民警在轄區迎豐東路紗廠路段巡邏時,發現路邊違停的一輛白色小車有遮擋號牌的嫌疑。于是民警立即下車檢查,發現該車后牌照的幾個字母被幾張紙巾遮住。
當時,該車駕駛人迅速從路邊一家粉館走出,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人朱某稱自己只是吃碗粉,一開始并不承認遮擋號牌的事實。后來見無法躲過,才承認自己剛下高速就趕到這里來吃粉,怕被附近路口的監控抄牌,用幾張紙巾打濕了粘在牌照上避免違停被罰。
目前朱某因遮擋機動車號牌被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元,已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理。
(記者 李娟芳 通訊員 王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