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首列涉嫌運輸新型毒品氟胺酮案犯罪嫌疑人梁某某被批捕

發布時間:2021-10-20 09:06信息來源:懷化新聞網

為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10月14日,鶴城區檢察院依法對涉嫌運輸氟胺酮新型毒品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作出逮捕處理。

據悉,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于2021年9月24日駕駛共享汽車到達廣西壯族自治區融安縣,從一名微信名為“新之助”的男子手中購買72800元共計293.06克毒品氟胺酮,并將涉案毒品從廣西壯族自治區融安縣運輸至懷化市鶴城區。2021年5月11日,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將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和氟胺酮等18種新精神活性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的公告》,正式新增列管氟胺酮等新精神活性物質,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此后,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一定數量的氟胺酮,將依法認定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

鶴城區檢察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一、四款涉嫌運輸毒品罪,故依法對其作出了批準逮捕的決定。

(記者 楊玉捷 通訊員 袁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