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記者從市公安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了解到,連日來,懷化交警部門持續加大查處酒醉駕力度,僅一天,在轄區內就查處兩起酒駕違法行為。
10月12日上午,懷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在市城東石門路段開展交通頑瘴痼疾整治行動。9時21分許,執勤民警攔下一輛經過該路段的女式兩輪摩托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身上還有一股酒氣。民警示意駕駛人將車靠邊接受檢查,結果車輛靠邊后,該駕駛人并不配合,還企圖離開現場。民警將其控制后,帶至警車處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測得其體內酒精含量為27mg/100ml,屬飲酒駕駛。在檢查過程中,車輛駕駛人韓某承認是早上喝了一杯酒,隨后駕車出門,結果被交警查獲。隨后,韓某因飲酒駕駛機動車及未佩戴安全頭盔,將被處以駕駛證記12分,暫扣半年,罰款總計1050元的處罰。
當天晚上22時15分許,該大隊在市天星東路體育中心路段開展交通頑瘴痼疾夜查行動。執勤民警攔下一輛經過該路段的橙色小車,駕駛人經過酒精簡易測試涉嫌酒駕。民警示意駕駛人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隨后駕駛人被帶至警車處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測得其體內酒精含量為32mg/100ml,屬飲酒駕駛。駕駛人申某為外地人,其陳述晚飯時在沅陵喝了白酒,然后一路駕車來到懷化,不料被交警查獲。民警對其出具了處罰憑證,告知申某15日內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理,申某得知結果后表示無異議。10月13日上午,申某即到交警部門接受了處理,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處以駕駛證記12分,暫扣半年,罰款1000元的處罰。
交警部門表示,酒醉駕是嚴重的道路交通事故隱患,存在危急自身、他人和公共安全的風險,他們加大力度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不僅是凈化道路交通環境,更是為了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在此,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向交警部門舉報交通違法線索,對交通違法形成高壓態勢,為共建懷化平安和諧交通做出應有的貢獻。
(記者 李娟芳 通訊員 王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