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9-26 10:40 信息來源: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S332麻陽縣福堂山至漾頭公路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的批復
懷發改基礎[2025]7號
麻陽苗族自治縣公路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麻陽縣發改局報來的《關于審批S332麻陽縣福堂山至漾頭公路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改善沿線鄉鎮交通出行條件,助推區域優勢資源開發利用,促進麻陽縣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市政府相關意見,同意你單位實施S332麻陽縣福堂山至漾頭公路三期工程。項目編碼:2501-431200-04-01-822831。
二、項目建設地點:麻陽苗族自治縣江口墟鎮至文昌閣鄉。
三、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項目路線總里程為19.55km。全線采用三級公路建設標準,路基寬7.5米,路面寬6.5米,路基土石方332705m3,排水防護30525m3,鋪筑路面130243m2,涵洞49道;中小橋9座256m;平面交叉22處;特殊路基處理3860m2等。
四、項目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該項目總投資為1.79億元,本級預算安排1.1058億元,省交通廳國省定額補助資金0.6842億元。
五、相關文件依據:
1、麻陽縣人民政府出具的常務會決議書;
2、懷化市財政局出具的《關于S332麻陽縣福堂山至漾頭公路三期工程建設項目資金來源審查意見》;
3、懷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關于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31200202500002號);
4、湖南省交通運輸廳出具的《關于S332麻陽縣福堂山至漾頭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意見》;
5、懷化市委政法委出具的《懷化市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意見》;
六、建設工期為24個月,請切實加強項目工期管理,確保項目按期按質竣工投用。對因管理不善等主觀原因延誤工期的,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須在規定的工期屆滿后1個月內向懷化市人民政府作出書面說明,提出整改措施;項目竣工后1年內未完成結算造成項目超概的,對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追責問責。
七、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湘發〔2016〕33號),本項目實行代建制。請嚴格按照我省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的相關規定,公開招標確定代建單位,依法組織項目實施。
八、該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均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改委令第16號)標準,依法全部實行委托公開招標,并接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監管。
九、如需對本項目批復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十、本批復文件有效期為兩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項目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應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項目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批復文件自動失效。
十一、請按照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項目投資,本項目完成初步設計后將概算報我委進行審查批復。
十二、根據有關規定,請你單位通過“湖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我委將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實施的事中事后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向社會公開。
請據此開展相關工作,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和標準,進一步優化細化建設方案,切實加強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
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