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4-09 11:42 信息來源:懷化市財政局
為加強財政法治宣傳教育,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工作,進一步完善我局法治工作網絡,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法治工作格局,促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市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關于設立法治聯絡員隊伍的決定,制定本制度。
一、法治聯絡員的基本要求
政治堅定、原則性強、廉潔奉公,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一定的綜合協調能力,有較高的政策水平、較強的法治意思以及依法行政依法理財能力。
二、法治聯絡員的確定
由局機關各科室和各直屬單位各推薦一名干部,經市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稅政法規科)審核后,報領導小組審定,并以局正式文件公布。
法治聯絡員因工作變動或離開本科室、單位工作6個月以上的,由本科室在其工作變動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推薦,按程序重新審核確定,原法治聯絡員身份自動解除。
三、法治聯絡員的工作職責
1.協助本科室負責人督促干部職工履行依法行政依法理財職責,協助本科室組織好法治宣傳教育、貫徹執行法規制度。
2.督促本科室不斷完善有關配套措施,推動有關法律制度在本科室工作中全面貫徹執行;督促協調本科室貫徹落實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公平競爭審查、行政權力依法公開運行、規范性文件備案清理、行政復議受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信息公開、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管理等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工作制度。
3.參加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會議和培訓,及時組織傳達學習相關會議、活動精神。
4.對本科室擬制定的重大決策方案、政策制度和具體內容提出合法性建議。
5.對本科室有關依法行政依法理財規章制度、法治宣傳教育活動資料進行整理存檔,并及時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
6.通過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向局外網普法專欄報送2篇以上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工作信息(包括法治宣傳、學習、執行情況,制度建設,政策解讀等)。
7.聽取、收集本科室干部對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工作的意見、建議,并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對本科室單位干部履行依法行政依法理財職責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向本科室負責人報告。
8.承擔市政府、省財政廳、市普法辦以及局法治建設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相關法治建設工作。
四、對法治聯絡員的獎懲
1.每年年終開展一次優秀法治聯絡員評選活動。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日常工作情況,參照年度考核評優獎勵比例,評選出認真履職、工作負責、成績突出的優秀法治聯絡員,報局黨組審定后予以表彰。
2.對不認真履職、工作不稱職的法治聯絡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征得有關科室意見后,報請領導小組同意,取消其法治聯絡員資格。
五、實施日期
本制度自2024年4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