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2-13 14:56 信息來源:市財政局
懷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2019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目錄: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預算
(二)機關運行經費
(三)政府采購情況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五) 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七、專業名詞解釋
八、公開附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預算支出表
6.一般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經費預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部門職責
打擊和防范各種刑事犯罪,實施治安行政管理,為社會、人民群眾提供求助便民服務;依法偵破各類刑事案件,查處各類治安災害事故、負責大型活動安全保衛;依法對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集會、游行等實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管理交通、車輛、駕駛員;組織實施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組織開展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和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懷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作為一級部門預算單位,內設部門包括辦公室、刑偵大隊、治安大隊三個部門,財務室設在辦公室。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懷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納入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懷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
(一)收入預算,2019年年初預算數289.9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89.96萬元(經費撥款289.96萬元,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0萬元),上級財政補助收入 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28.93 萬元,主要原因是壓減公用經費撥款。
(二)支出預算,2019年年初預算數289.96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59.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0.26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28.93萬元,主要原因是壓減公用經費撥款。
(三)公開表格,部門預算公開表格共8張,包括:部門收支總表3張,即《部門預算收支總表》、《部門預算收入總表》、《部門預算支出總表》;財政撥款收支表5張,即《部門預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表》、《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部門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公開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為289.96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270.96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55.39萬元、津貼補貼74.22萬元、、獎金20.81萬元、社會保障繳費25.9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5.93萬元、辦公費3萬元、電費2.4萬元,郵電費0.24萬元、差旅費4萬元、專用材料費4萬元、工會經費1.11萬元、福利費2.7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3.3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2.55萬元、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費30.26萬元等;
(二)項目支出: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19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主要是上級補助的裝備經費,用于專用設備購置方面,支出19萬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19年無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預算
2019年懷化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三公”費預算數為9.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8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18年預算數減少8.3萬元,下降46.11%,主要是因為執行厲行節約后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
(二)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懷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8.45萬元,主要包含辦公費3萬元、差旅費4萬元、電費2.4萬元、郵電費0.24萬元、專用材料費4萬元、工會經費1.11萬元、福利費2.7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3.3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2.69萬元等,比2019年預算減少45.787萬元,下降43.92%,主要原因是壓減了公用經費。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懷化市財政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為0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按照市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19年我單位整體支出289.96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1個,涉及項目支出19萬元,公安轉移支付專用設備購置費19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五) 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2輛。單位無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和專用設備。
2.截至2019年,本單位無新增車輛,無新增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和專用設備。
七、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八、公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