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09-25 10:00 信息來源:
一、部門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和市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檢查的指示、決定,領導全市和中央、省屬在懷單位黨的紀委檢查工作。
2、維護黨的意識和其他重要規章制度,協助市委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縣(處)級黨員領導干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面的情況。
3、負責對黨員進行紀律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
4、負責檢查并處理全市各級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復雜的案件,按照管理權限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5、協助市委組織、協調、指導各執法、執紀、監管部門開展反腐敗斗爭。
6、調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問題,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配合市委組織部對縣(市、區)紀委和市直縣(處)級單位紀檢組(紀委)領導干部進行考察、調整和任免;指導各級紀檢干部的業務培訓。
8、承辦市委和省紀委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市紀委下設辦公室 、組織部、宣傳部 、調研法規室 、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至第六紀檢監察室 、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 、預防腐敗室及反腐倡廉教育站 16個部門。
二、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市紀委2016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格》
三、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1.年度收支決算情況。市紀委2016年年初結余629.64萬元,本年收入2790.64萬元,本年支出2708.32萬元,年末結余711.96萬元。
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基本支出2708.32萬元。
3.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情況。2016年市紀委“三公”經費共計支出82.8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60.85萬元(包含車輛保險及安全獎),公務接待費22.02萬元,比預算控制數減少25.93萬元。
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決算情況。2016年市紀委機關運行經費893.22萬元。包括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辦公費、印刷費、交通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各項支出。
四、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
市紀委2015年政府采購支出90.01萬元。其中貨物類支出49.6萬元,服務類支出40.41萬元。